(原标题:《物业城市白皮书》横琴首发 系统阐释“大物业”理念)
《物业城市白皮书(2020年)》是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联合编制并首发,以横琴新区“物业城市”为蓝本,分析了横琴“物业城市”社会治理探索实践的总体情况,旨在系统介绍横琴新区“物业城市”创新成果,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格局横琴样板,业务种类、工作标准、指标体系等横琴经验对各地政府、企业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物业城市白皮书(2020年)》于2020年7月31日在珠海横琴正式发布。
“物业城市”白皮书封面
“物业城市”白皮书对“物业城市”有了具体定义,它是指在城市治理现代化创新探索过程中,创新性地引入市场化和社会化机制,将城市整体作为一个“大物业”,通过“专业服务+智慧平台+行政力量”相融合的方式,以专业化的服务总包、模块化的服务划分、社会化的治理结构、精细化的治理手段,将城市公共服务整体外包,对城市公共空间与公共资源、公共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服务+运营”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为更好实现“物业城市”的治理目标,需要具备政府主导能力、企业服务水平、社会参与程度与科技支撑等四大要素,四大因素相互关联、相互引导,最终达到城市治理的最佳效果。
“物业城市”要素模型
物业城市组织体系由多个主体构建而成,其中行政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他的主要职责是完善政府负责、分工协作、规划先行、建管并重的“物业城市”工作机制、制定“物业城市”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等工作,在“物业城市”中起到关键性作用。
城市治理委员会作为“物业城市”的综合小组的领导协调机构,他的主要负责编制”物业城市“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横琴新区城市治理工作;而市场主体作为物业城市的运行平台,它是承接”物业城市“各项具体工作的履约机构,是物业城市管理工作的辅助机构和顾问机构,也是物业城市服务的主要机构和城市资源运营的主要承担机构,起到政府与市场的”桥梁“作用;社会主体为物业城市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公众、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新闻媒体等,他们可通过服务竞标、城市治理、新闻宣传等方式参与到“物业城市”当中,各施其职,共建“物业城市”。
“物业城市”组织结构示意图
《物业城市白皮书》通过分析横琴“物业城市”社会治理探索实践的总体情况,总结出“物业城市”实施指南主要以“城市治理共同八步法”进行实施,以法治精治共指、大服务小执法、市场化为原则,主要应用于公共事务、公共服务、公共资产运营、公共秩序的维护等领域。
“物业城市”作为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创新模式,在实施路径上需要坚持法治、精治、共治和大服务小执法的原则,充分反映“物业城市”的“现代服务”和“现代治理”的特点,它作为新时代城市治理模式的新选项,体现岀独特的借鉴价值;而《物业城市白皮书》则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横琴经验”,形成具可操作性的“物业城市”实施指南,对“物业城市”模式的进一步探索和推广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