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制是该考核办法的一大特色和亮点。按照该办法,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用负面清单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负面清单得分+民主测评得分计算总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与干部年度考核相挂钩,其得分按比例计入干部年度考核最终得分,作为干部使用(任免)的重要依据。
该《办法》的制定出台是一院党委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院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局“制度落实年”“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五强五讲五促进”主题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建立干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机制的一次大胆探索,对于全院队伍更和谐、管理更规范、融合更显著、发展更高效、党风更好转必将产生极大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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