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一个朋友,家庭条件殷实,厂子好几家,他自己年轻气盛,掌管一家利润比较可观的企业。免不了迎来送往,交际应酬。那就离不开酒,有一段时间呢感冒了,也没去医院,在朋友的药店里,打点滴。一天中午,有个聚会,喝了些白酒,下午又去打点滴,朋友愣是没看出他喝酒。有的头孢。这家伙,害人不浅啊。中毒身亡。抢救无效,命赴阴曹。
可惜啊,年纪轻轻,天嫉英才。英年早逝。
更可怜的是他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人最悲痛最苦的就是幼年丧父,中年丧妻,晚年丧子。
酒是好东西,用少了,用对了,延年益寿,就还是药引子呢。
酒又是坏东西,多少人因酒误事,丧命。
所谓物极必反,什么事情都不可以过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