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3 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发布《关于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真金白银支持总部企业发展,7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享受相应支持政策,最高可获 5000 万元奖励。
据介绍,总部企业指的是在深圳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除外),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究开发、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记者了解到,总部企业申请贡献奖励有一定的门槛,企业应符合相关条件。比如,在深圳注册且持续经营 1 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深圳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且形成地方财力不低于 4000 万元等条件。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 5 月,深圳市发改委发布《2020 年度总部企业拟奖励与补助名单》。《名单》显示,87 家深企拟获奖励或补助。其中,49 家企业拟获贡献奖励,最高奖励 2000 万元;37 家企业拟获租房补助,最高补助 150 万元;1 家企业拟获落户奖,奖励 1000 万元。
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连续 3 年纳入深圳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和形成地方财力保持正增长且连续 3 年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以申请贡献奖,最高奖励 2000 万元。
《通知》还提到,在深圳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在深圳首次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以及政策性优惠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 10% 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并以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为上限。
在优惠政策方面,《通知》提到,总部企业人才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并对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重点保障,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建设部门另行制定;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市人才认定范围,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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