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酒醉驾案件查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打击,想方设法从酒检环节做文章。为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科技要警力,以智慧应用为抓手,利用科技化手段实现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有效遏制血液酒精含量检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了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取得了显著效果。但随着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的加大,徇私枉法、妨害作证、伪造证据等新问题隐蔽、复杂且层出不穷,给醉驾案件查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有效遏制血液酒精含量检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酒醉驾案件监管,完善醉驾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实地调研基层工作,结合自治区幅员辽阔、经济基础落后等实际,提出“花小钱,办大事”的工作思路,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酒检监管模式。
图1:查处酒驾醉驾行动现场
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涉酒违法犯罪案件取证工作提质增效
为规范全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酒醉驾案件办理工作程序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取证工作,推动公安交管部门涉酒违法犯罪案件取证工作提质增效,加强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工作的日常监管,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制定了《全区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通过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细化厅交管局、支队、大队三级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全区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根据推广实施方案,相继出台了一揽子规章制度:
☞2021年10月,针对社会检验鉴定机构干扰交管部门对涉嫌酒驾醉驾案件的正常侦办的问题,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外委托检验鉴定机构信息备案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通过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备案制度,将检验鉴定不准确、不规范的社会鉴定机构列入黑名单,暂停交管部门委托业务,同时抄报司法部门,倒逼检验鉴定机构提高工作质效。
☞2021年11月,通过前期多轮调研、征求意见,结合了全国11个省市血液酒精含量调查取证工作相关规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规范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调查取证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及《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管理规定(试行)》(图2)。
☞2022年1月,为保障酒检监管工作高效运转、形成监督闭环,公安厅交管局印发了《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监管工作检查要点,规范了血液样本存取登记台账。
图2:《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管理规定(试行)》图示
突出科技赋能,开发酒检监管系统、建设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
建设统一标准的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
为强化内部监管,公安厅交管局指导全区交管大队建成统一标准的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综合考虑监管效果和各地建设、维护成本,公安厅交管局为各大队物证室统一安装了监控设备(图3)。目前,全区各级专职监管员可以通过视频巡查APP实现24小时全时段监管,对监测设备离线、画面异常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图3: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的监控区域-环境配置示意图
开发“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管系统”
公安厅交管局认真研究、赴基层交管大队实地调研,根据各地实际,开发了“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管系统”。该系统利用科技化手段对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血样提取、保存、送检等环节进行监管。醉驾取证环节即时上传醉驾现场证据及位置信息,并录入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数值;采血机构对驾驶人进行采血,即时上传血样照片及位置信息;存取血样通过各交管大队血样专用物证室进行登记并上传系统;送至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即时上传位置信息及交接照片;检验鉴定报告出具后拍摄报告照片并录入检测数值;系统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与“检验鉴定机构检测数值”进行比对,针对“醉与非醉”临界阈值案件、呼气检验与血检结果差值较大案件进行预警,实现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全流程闭环监管(图4)。
经过前期的测试运行,2022年3月“酒检监管系统”正式上线。截至目前,公安厅交管局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先后下发三期《关于全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管系统异常情况的通报》,组织全区各支队对血液酒精检测报告值与呼气值偏离较大的醉驾嫌疑案件进行核查。公安厅交管局抽检的高风险案件数量与系统试运行阶段同比下降48.56%,系统优势逐渐显现。
图4:“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管系统”操作流程示意图
突出重点监管,培养专业检验鉴定人才震慑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
为加强酒醉驾案件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监管工作,震慑第三方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在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2021年10月,公安厅交管局开始筹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交管业务分中心,培养专业检验鉴定人才,开展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工作(图5)。2022年3月,公安厅交管局培养的4名警务技术民警经公安部审核认证,取得公安机关鉴定人理化检验资格。目前,依托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组建的交管分中心已初步组建完成,累计抽检高风险案件187起。
图5: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交管业务分中心
自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上下协同联动、坚持创新导向,建立厅交管局、支队、大队三级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科技化手段加大了酒检监管工作的力度,实现了酒检取证工作全流程闭环监管,系统优势和震慑效果不断显现,有效震慑了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乱象,有效遏制了血液酒精含量检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酒检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了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提供了机制保障,全区举报案件明显减少。目前,在全区各级交管部门共同努力下,一台高效运转的“科技引擎”已发动,酒检监管工作初见成效。下一步,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保持定力、坚持不懈,运用法治思维,借力科技手段,不断加强酒醉驾案件监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对法治的信心,为人民群众营造出行更平安、交通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事故对策指导支队 警务技术四级主管 李奕琛)
编校丨刘林 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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