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吕东辉
日前,潘某与吴某通过中间人陈某联系拼车,共同将水稻卖给黑龙江省绥化市某米业公司。粮款打入吴某账户后,潘某多次催要粮款,吴某均以自己与陈某发生矛盾为由,拒不给付潘某粮款,让潘某找陈某催要。潘某无奈之下,来到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寻求帮助。连珠山法庭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认真分析后,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连珠山法庭也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快速调解结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展现了密山法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司法为民的作风。近年来,密山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积极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在府院联动、双向派驻、诉调融合、诉非一体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全力搭建多元共建、多元共治、多元共融的多元解纷新格局,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提供了有力保障。
府院联动 双向派驻
密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推动府院联动、双向派驻,构建了符合实际的“诉非一体化”多元解纷工作模式。
一方面,该院积极推动将审判力量“派出去”。该院探索将诉讼端口前置,主动入驻该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在调处中心设立“青年法官工作站”,开展指导人民调解、普及法律知识、调研司法需求、多元纠纷化解等工作。此外,该院在调处中心同步设置了立案接待窗口和速裁团队,负责办理在调处中心受理的诉前调解案件,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为打通基层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密山法院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延伸到人民法庭辖区前沿,根据乡镇村屯地理位置、纠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5个村委会所在地设立驻村调解室,选取15名村委会成员作为驻村调解员,并在其中4个驻村调解室增设了巡回审判功能,为群众减轻了诉讼奔波的疲累。
另一方面,该院致力于将调解力量“请进来”。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密山法院把人民调解员请进法院,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列入人民法院速裁团队中。各人民法庭也成立了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室,把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请进工作室,驻庭开展调解工作。
今年6月22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与该市司法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共同聘任人民调解员 供图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密山法院定期联系司法局、调处中心、中心社区等部门,座谈会商“诉非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交流调解经验,集中解决调解难题,丰富和提高调解员的实践技能,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更多办法路径。经过两年来的运行实践,诉前调解工作模式日益成熟,速裁快审团队建设成效明显,有力促进了辖区市域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
织密网络 合力解纷
面对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审判压力持续增大的实际情况,密山法院聚焦矛盾纠纷重点多发领域,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科学整合基层调解资源,主动联络市妇联、公安局、司法局等10余家相关单位,在多个领域建立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积极拓展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空间,织密“诉非一体化”多元解纷网。
密山法院与该市调处中心、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诉非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调解工作流程、速裁团队及特邀调解员工作职责等内容,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切实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解决在诉前。
根据市委平安密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1+4+1+N”衔接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实施方案》要求,密山法院切实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参与建立以“综治中心+司法所、基层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群团和社会组织”为核心的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衔接联动机制,织密“1+4+1+N”矛盾过滤网。该院积极引导辖区人民法庭认真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依法及时处理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活动,与人民调解员齐心协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驻村调解、巡回调解、巡回审判常态化,切实构建起由人民法庭、村治保主任、村民委员会、特邀调解员构成的多元解纷“乡村网络”。
诉调融合 一体衔接
密山法院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秉承“难易分离、快慢分道、梯次处理”原则,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接待岗位配备员额法官,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制作《非诉讼方式解纷权利告知书》,引导群众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密山法院以社情民意为“风向标”,以地域特性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动力源”,健全完善“诉前调解”机制。速裁团队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借助网上调解、现场调解、专家调解等手段,开展调查工作,主动挖掘案件的矛盾点。根据排查出的矛盾,该院全面建立健全案件调解调查档案,出台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和措施,梳理案件调解思路,主动了解当事人想法意愿,切实化解纠纷。2020年以来,密山法院已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3441件,调解成功3272件,调解成功率达95.1%。截至目前,密山法院同期一审收案数量增幅减少9.98%,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排名始终位于前列。
此外,密山法院探索优化“诉调对接”机制。法院工作人员在收到起诉状后,先指导当事人阅读诉前调解告知书,明确当事人是否同意诉前调解。若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先行调解,则分案至简案快审团队,由团队负责人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办理,调解期限为一个月。若当事人不同意以非诉方式先行调解或调解不成,则立案后进入繁简分流程序。同时,该院启用“诉调对接流程印章”,要求立案、调解、速裁各环节及时填写,保证案件办理全程留痕。进一步优化诉非分流、调裁分流对接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程序,对简单案件“从快从简”审理,强化简案快审团队专业化建设,提升解纷效率。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1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04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