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殷美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殷美根利用担任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副省长兼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
长期在江西任职
履新两个月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殷美根出生于1963年8月,江西南昌人,曾任江西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九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
2015年11月任江西省副省长。2016年1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2020年3月转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23年1月,殷美根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义网记者注意到,他履新两个月后被查。
2023年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
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
2023年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殷美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毫无纪法意识,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殷美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殷美根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李梦欣 何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