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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商丘新能源出租车!征求意见结果反馈来了
2022-06-21 17:56  浏览:1370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低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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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

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抢抓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机遇,坚持“政府主导、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统筹兼顾”原则,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运力为突破口,以政府立体配套政策为支撑,加快在用燃油燃气出租车置换,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2022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市交通运输局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 其中建议调整新能源出租车运价和截止时间延长的意见未采纳,其余意见和建议在本意见中已明确。

附件:

《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意见建议: 建议在选取车型时考虑真实续航能力强,充电速度快的品牌。

采纳情况: 已采纳。 该反馈问题政策制定部门已经进行统筹考虑,目前新能源出租车车型实行备案制,不具体制定车辆价格,也不指定车型,由市场决定,具体备案条件在本方案已明确要求。

政策原文: “(二)新能源出租车应用条件(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采取备案公示制确定车型,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新能源车辆技术更新情况,每年定期备案公示确定车型。 车型备案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如不能兑现承诺或不符合规定条件,将取消备案公示资格。 巡游出租车车型在符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35号)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mm,充换电车型续航里程应不低于400公里,5座(含5座)以下充换电式乘用车。 2.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9)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标准。 3.车辆具备实现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电子显示功能。 4.车体颜色为“天蓝色”,统一使用车辆标识。 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约车)车型,在符合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裸车单价满足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公示的价位要求。 车型价位按照《商丘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网络预约出租车裸车价位不低于巡游出租车裸车均价的1.3倍。 2.7座(含7座)以下充换电式乘用车。 3.车身喷涂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专用LOGO。 ”

意见建议: 建议调整新能源出租车运行价格。

采纳情况: 未采纳。 运行价格和本文无关,运价调整的问题,商丘市发改部门正在按照调价程序进行。

意见建议: 建议明确商丘市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

采纳情况: 已采纳。 政府对于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已充分参照其他地市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在本方案内已明确。

政策原文: “(三)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补贴标准(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置换更新给予两项补贴,分别为购车补贴和经营性补贴。 2025年1月1日以后置换更新的,不再给予补贴。 1.购车补贴。 购置新能源车辆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对2022年度购车的,每车补助5000元; 对2023年度购车的,每车补助4000元; 对2024年度购车的,每车补助3000元。 2.经营性补贴。 原燃油车经营期限未到,申请提前更换新能源车的,按照剩余经营期限给予经营性补贴(以月为单位,余15天(含)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不予计算)。 经营性补贴标准为: 2022年度购车的,每月每车补贴600元; 2023年度购车的,每月每车补贴500元; 2024年度购车的,每月每车补贴400元。 补贴资金来源于中央一般转移支付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涨价补贴资金,在中央资金下达后再予发放。 ”

意见建议: 建议把完成时间点从2025年1月1日进行延长。

采纳情况: 未采纳。 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中,我市依据生态文明工作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制定该时间节点,具体时间本方案已明确。

政策原文: “三、完成时间及范围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车。 2025年1月1日以前,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力争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 2022年1月1日以后,市中心城区新增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为新能源车。 ”

意见建议: 建议政府推广新能源出租车时,统一考虑充电桩等配套措施问题。

采纳情况: 已采纳。 新能源车辆配套设施相关部门正在陆续进行。

政策原文: “(六)推进出租车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投集团、市电力公司)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充(换)电设施、场地满足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充(换)电需求。 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划定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场地,力争2022年底前在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规划建设一处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停车场。 ”

来 源: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人:13ae****    IP:139.201.12.***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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