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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诚: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小”法庭彰显“大”作为
2025-07-10 22:51  浏览:236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低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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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四级法院组织体系中,四百多个中级人民法院不仅要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还承担着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的重任,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展现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宣传报道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亮点,本报“司法访谈”栏目,特开设子栏目“中级法院院长访谈”,约请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分享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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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是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本期司法访谈,我们邀请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诚,与我们一起分享成都法院在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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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院长您好,近年来,成都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开展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你们是如何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

杨诚:2023年,我们针对辖区人民法庭进行了多角度、深层次的蹲点调研,发现基层法院管理下的人民法庭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人民法庭的总体建设水平与成都的城市能级定位不匹配,特别是部分县市新城法庭基础建设完成度较低,一些法庭工作开展不顺畅,制约了基层司法和基层治理效能。为此,从2023年起,成都中院党组提出了“夯基提质”三年规划,由中级人民法院统筹辖区人民法庭规划布局,描绘人民法庭战略新图景,以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科学布局,司法服务同城同质全域覆盖。统筹协调中心城区、城市新区与县市新城人民群众不同的司法需求,结合乡镇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布局,新增2个人民法庭,确保新时代人民法庭守好司法前沿阵地。目前,全市22个基层法院共有81个人民法庭,其中,69.13%的人民法庭位于远郊农村,成为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前哨站”。

二是靶向发力,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纵深延伸。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根据区域发展和法庭自身建设需求,寻找比较优势,推进“综合性”“专业化”“功能性”法庭的差异化分类建设,打造成都法院特色化法庭体系。做实“综合性法庭”建设,48个综合性人民法庭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属地基层社会治理,增强与所在地党政组织以及司法所、派出所、民间调解组织等的联系,共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纠纷。做实“专业化法庭”建设,按照“专业化﹢地域化”思路,聚焦纠纷多发领域,建设好金融、医疗、文创等16个专业人民法庭,集中各种专业力量做好纠纷高效化解和实质性解纷,同时注意解决好专业化与便民化融合问题、专业化法庭与专业化机关审判庭的差异化建设问题。做实“功能性法庭”建设,侧重于服务保障产业园区发展、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深度分析产业经济地理重塑和城市治理需求,培育具有示范效应的功能性法庭工作模式,优化法庭“一对一”服务保障产业生态圈和产业链格局。

记者:您刚才提到,成都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按照“专业化﹢地域化”思路来打造特色解纷品牌,你们在挖掘本地特色资源、融入文化元素,提升群众对法庭解纷工作信任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杨诚:近年来,成都法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持续打造多个特色解纷品牌。“专业化﹢地域化”是我们的总体思路,具体来讲就是将我们的法律裁判与本地特点、本地文化相融合,更好达到定分止争的效果。

一是行业融合,建立类型纠纷专业审理机制。成都16个专业化人民法庭都具有“三化”共性特征,即行业集中化、纠纷类型化、审判专业化,在此基础上探索形成高效优质化解纠纷、分类施策助力行业发展的专业化审理模式。例如,武侯区人民法院晋阳人民法庭辖区内有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知名医疗单位,也是医疗美容服务产业聚集区,该法庭集中受理辖区内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案件,通过完善专业化审理辅助机制、释放诉前调解和诉前鉴定效能以及强化诉讼服务,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提高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同时,对医疗美容行业纠纷进行数据分析、发布典型案例,提示行业风险、促进优质发展。

二是城乡融合,建立乡村振兴司法保障机制。主要依托县市新城法庭布局,围绕耕地保护、土地流转、乡村旅游、果蔬产业发展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开展司法数据分析、类案分析、实务总结,采取司法建议、巡回庭审、法治宣传等方式加强对乡村地区、农业发展领域的司法保护。例如,崇州市人民法院隆兴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天府粮仓”,助推收回“非农化”“非粮化”耕地500余亩,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

三是文化融合,打造符合社情民意解纷文化。充分融入四川和成都的地域文化,探索以文化人、以文解纷的工作机制。例如,地处茶马古道的蒲江县人民法院石象湖人民法庭,传承本地“讲茶”“说理”习俗,建立以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为主的“五老”调解队伍,总结出“和、清、纯、雅、敬、信、谦、乐”的“茶乡八德”,从源头化解大量民间纠纷,形成极具地域特色与亲和力的法庭文化氛围。

记者:为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人民法庭如何与其他基层组织、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沟通协作机制?

杨诚:近年来成都法院始终强化治理理念,把源头治理作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一是巩固前端,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一盘棋”。2024年底,在成都中院的推动下,成都市印发了《“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阵地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和法庭深度参与、其他主管部门与组织协同推进的矛盾纠纷化解阵地格局。当前,成都市各人民法庭陆续参与地方综治中心建设,成为纠纷化解与基层治理的“前哨”。

二是深入基层,确保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人民法庭与基层自治组织密切配合,依托成都市“微网实格”工作机制,发挥网格员在矛盾纠纷预防发现、前端调解中的作用。例如,成华区人民法院青龙人民法庭结合辖区物业纠纷多发态势,推动设立成华区物业纠纷联调中心,纠纷调解力量包括社区、街道、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多类人员,把物业关系的管理、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数字赋能,提升纠纷化解部门协作。依托“一张网”强大的数据功能,实现与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提升联动化解纠纷效能。例如,青羊区人民法院太升人民法庭作为金融审判专业化人民法庭,前端与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省保险行业协会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一键推送调解案件,同步在线司法确认;中端集成在线批量立案、批量电子送达、文书智能生成等功能,实现远程化、标准化审理;后端随案发送《自动履行告知书》,创新“短信提示﹢线下联络”双线督促履行机制。联动多部门高效办理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实现了流程管理、治理实效上的“双赢”。

记者:成都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在服务城市产业发展中,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杨诚:成都作为西部经济中心、西部科技创新中心、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和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近年来,全市以产业建圈强链引领园区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对成都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有挑战的要求,同时也是我们承压上行、主动作为的更好机遇。为此,我们主要围绕“功能性”法庭建设来服务保障园区和产业发展。

一是紧扣城市产业发展规划,法庭布局更优化。针对全市8个产业生态圈、30条重点产业链的不同发展定位、建设阶段、涉法涉诉态势,优化“功能性”法庭整体布局,形成“一对一”服务保障“产业建圈强链”格局,实现“一对一”法治指导、“点对点”法治服务、“菜单式”法治咨询,提供“订单式”“精准化”司法供给。常态化开展法治“问需坐诊”服务,增强企业依法治企、合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回应新型科技业态发展需求,司法能力再提升。针对卫星、轨交、动漫等科技企业集中园区,打造服务保障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庭工作模式。例如金牛区人民法院天回人民法庭辖区内现有卫星互联网(北斗﹢)产业园、中铁轨道交通产业园、人工智能产业园三个产业集群,法庭配置公司法领域专业法官,功能聚焦服务企业法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转型期全环节,打造未来新城产业生态圈司法服务新标杆。

三是立足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定位,司法保障更有力。围绕空港、铁路港、物流港等领域,打造服务港区建设、运营与发展的功能性法庭。例如双流区人民法院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设立在双流机场空港区,以“三审合一”模式,审理涉航劳资纠纷、物流纠纷、旅游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依法严惩涉航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涉航行政纠纷,有效保障空港产业发展。

记者: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人民法院不弃微末、久久为功。在下一步工作中,你们还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杨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成都法院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基层、立足实际,把人民法庭工作“夯基提质”做到实处,把司法服务做到人民群众心中。

一是抓落实、强统筹,对标推进三年规划的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统筹两级法院严格落实规划内容,对照出台的全市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标准,挂图作战、全力攻坚。成都中院将继续加强对基层相关工作的指导帮助,锚定人民法庭建设的迫切需求,加强向上请示汇报,争取更大支持。同时加强人民法庭督查工作,建立督查检查问题台账,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实质化提升。

二是拓思路、谋方法,坚持全面夯基、重点突破。把强化基础建设作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进一步把基层基础工作置于优先发展地位,坚持强基固本、补齐短板,着力解决人民法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因地制宜做好人民法庭新建、扩建和修缮改造工作。

三是强功能、塑品牌,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对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紧跟人民法庭改革大势,着眼人民法庭长远发展,在进一步明确人民法庭定位、优化布局的基础上,具体围绕提升案件质效、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推进人民法庭多元解纷、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谋划一批有成都特色、在法院系统叫得响的人民法庭建设品牌。

总而言之,成都两级法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将继续把人民法庭基础夯实好,把优秀经验总结好,把成都法院人民法庭样本打造好,有力保障产业园区发展,真切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努力探索实现体现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要、具有成都特色的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人民法庭工作现代化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保障城市现代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刘洁 胡思行 | 通讯员:苏禹 戴汶君

责任编辑:刘洁 | 联系电话:(010)67550743|电子邮箱:pinglun@rmfyb.cn

新媒体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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