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评审结果,甘肃省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表现突出集体荣誉。
近年来,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统筹做好执法监督与“六稳”“六保”工作,不断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式,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不断夯实环境执法基础。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模式,加强业务能力学习,不断夯实环境执法基础。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上组织的执法培训,近年来先后选派20余名同志参加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帮扶行动,不断增强执法实战本领。针对全市产业发展现状,举办多场化工行业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聘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教授,解读环保法律法规,讲授环境监管要点,不断丰富环境执法理论知识。
二是稳步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1000 多万建设化工园区智慧环保信息化监管平台、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防控精细化智能监管平台、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对重点监管企业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在线视频监控,强化了监管手段,提升了监管效能。加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力度,近年来先后投入200余万元,为执法人员配置了执法车辆、无人机、执法记录仪和暗管探测仪、气体快速检测仪等,提升了执法队伍能力。在2021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中,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荣获团体二等奖,参赛的2名执法人员荣获优秀个人三等奖。
三是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强震慑”总基调,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化部门合作,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021年,先后查处某热力公司和污水处理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等多起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丨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