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江西信丰县。刘某驾驶小汽车沿105国道行驶,在一交叉路口闯红灯通行时,与一辆绿灯直行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吴某及后座乘客肖某头部双双撞上挡风玻璃,吴某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伤,肖某则头部受创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外,吴某身前还坐了一个儿童,也未戴头盔,在撞击中摔落在地,幸无生命危险。
交警调查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部责任。虽然吴某对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但其驾驶摩托车超员载人、乘坐人员未戴头盔,加重了伤亡后果。
交警提醒:1、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驾驶机动车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2、安全头盔是二轮车辆骑乘人员的关键保命装备,在骑乘二轮车出行时,务必佩戴好头盔!
投稿邮箱:gabx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