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近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余菲(后排左一)主持案件调解。吴耀赞 摄
“余法官您太给力了,我们本来以为要打好几年官司,没想到不到两个月问题就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在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当事人姜某林的女儿姜某凤紧紧握住法官余菲的手,连声表达谢意。
2021年4月,姜某林在浙江省某工程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务工期间,于一次安装电灯作业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头部受伤,经医疗诊断为:脑挫伤和身体多处骨折,同时双眼视神经萎缩,双目失明。
2022年7月,姜某林的伤情经江西省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同年11月,经鄱阳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Ⅰ级。工程公司不服,以未收到鉴定书,认为鉴定未成效,不能作为索赔依据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维持原判。
随后,姜某林又向鄱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索赔,仲裁作出裁决后,工程公司又以未收到仲裁委开庭通知等材料为由,向鄱阳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伤情严重、家庭陷入困境的姜某林,余菲在接手此案后深感责任重大。
为了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降低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余菲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姜某林与其家人的苦衷和诉求,用法理和情理进行安抚和劝解。同时,她也多次与工程公司法人进行电话沟通,从法律关系、责任承担、赔偿费用等多个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公司能够承担起社会责任,尽快解决问题。
“我的父亲不仅身体受到了伤害,精神上也遭受了巨大的打击。经历了工伤确认、伤残鉴定和劳动仲裁这些复杂程序,一共周折了两年多,这对我们家的经济能力和精神状态都是巨大的考验。”姜某凤在与余菲法官面对面交流时,伤心地说。
“我现在双目失明,以后也不能从事体力劳动,这样的损失是金钱无法弥补的。如果公司不赔偿,我就去他们那里闹。”姜某林说起自己的遭遇时,情绪也十分激动。
“姜大叔,您是家中的顶梁柱,现在双目失明确实令人痛心,我打心眼里为您感到难过。您先冷静下来,我们一起商量怎么合情合理合法索要赔偿金。”余菲耐心地做姜某林的安抚工作。
劳动争议案件和劳动者的权益息息相关,一旦处理不好,会引发更深的社会矛盾,余菲不敢懈怠,多次与工程公司法人进行电话沟通,交流协商。
“公司不是没有管他,我们已经支付了他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等费用72万元。”工程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道,“可他也不能无休止地找公司要钱啊,再要我们也没办法给了。”
“姜某林在受伤后双目失明,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加之赔偿问题尚未解决,家庭经济陷入困难,这件事放在任何一个家庭中都是难以承受的。”余菲向工程公司法人阐述了姜某林一家未来生活的难处。
“您的话我们认可,姜某林的伤势比较严重,我们公司还是很同情他的,但赔偿要有限度,我们愿意再和他们商量调解。”工程公司法人表示。
经过几轮“背对背”耐心沟通,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调解之初双方浓烈的火药味逐渐消退了。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工程公司同意支付姜某林赔偿金共计140万元(已支付72万元),剩余68万元于2024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
至此,姜某林的维权终于落下了帷幕。当调解书送到姜某凤手中时,她激动地说:“我和父亲终于放心了。感谢余法官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努力!”工程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我对姜某林的遭遇深感同情,也对余法官工作的细致入微感到敬佩。这样的调解结果我们公司信服,我们一定会如期交付赔偿款。”
一直以来,余菲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感情答疑解惑,努力解开群众的“法结”“事结”和“心结”,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民司法。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杨灿 杨高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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