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查获一宗未经许可备案购买经营易制毒化学品案件,共查处涉案人员20余人,查获易制毒化学品盐酸1.9吨。
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法制大队民警在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排查工作中发现,柳州城区某仓储基地存储有大批疑似未经公安机关许可购置的盐酸。随后,民警将相关盐酸扣押,并将私自售卖盐酸的陈某和郑某夫妇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经查明,陈某和郑某在未经公安机关审批的情况下,从非法渠道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盐酸达10余吨,后多次出售给无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卢某、谢某、何某等20余人。在2018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陈某曾多次通过某物流公司以物流货运的方式将7000多公斤盐酸托运至柳州周边市县,向无购买资质的企业及个人出售。
目前,陈某和郑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刑事起诉,其余涉案人员均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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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将视不同情形,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吊销运输资质、停产停业整顿、暂停受理申请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处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的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柳州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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