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贵州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任钢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钢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任钢建利用担任贵阳金筑大学党委书记,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贵州大学花溪校园扩建工程二期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贵州大学正厅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钢建(资料图)
学者型干部
发表过多篇专著、论文
公开简历显示,任钢建,男,汉族,山东高密人,1956年3月出生,教授。在担任贵州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之前,他曾在贵州省社科院、人事厅、贵阳金筑大学、贵阳学院等单位工作。
作为高校领导,任钢建是一名典型的“学者型干部”。资料显示,他曾主持多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先后在国家和省级报刊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曾获得中国人才学会科研二等奖、贵州省教育厅社科三等奖、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2023年6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任钢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此时他已经退休多年。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收受礼品
2023年11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任钢建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任钢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单位报销,违规收受礼品;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任钢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任钢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元旦春节期间多次收受高档酒水
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省外旅游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2023年12月28日,贵州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贵州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正厅级)任钢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
通报称,2013年至2019年,任钢建多次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等礼品和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省外旅游,旅游期间的往返机票、住宿、用餐、景区门票等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此类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任钢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何慧敏 李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