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浙江宁波。宁波高速交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小车停在宁波绕城高速应急车道,后备箱门掀起,左后轮处有一男子在第四车道内换胎。车后仅10余米处放了一块黑色物体当警示牌,还有一名女子拿着洗车拖把不停挥舞,示意后方车辆避让。
指挥中心立即通知路面警力前往处置。经查,女子蒋某驾车行至此处,左后轮突发爆胎,便靠边停车自行换胎,而其车身也未完全停进应急车道,左侧轮胎压着车道线,加上未按规定设置警告牌,安全隐患极大。幸亏交警及时发现,否则难保不会发生悲剧!
最终,蒋某因车辆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被依法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九字警句,由高速公路专业救援力量进行施救,切忌在车道上逗留或者自行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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