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以来,我国已经开展了8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涉及333种药品。大量中选仿制药进入临床一线,降低了患者负担,提升了仿制药替代率,数亿患者用上了质优价宜的药品。与此同时,部分医务人员和患者仍对仿制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缺乏信心,尤其是对中选仿制药降价后能否保证质量存在顾虑,也有人提出药物一致性评价不等于临床等效性的说法。
10月17日,由国家医保局组织的“第二、三批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仿制药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真实世界研究结果”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研究结果显示,第二、三批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仿制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与原研药相当。
01
对研究方法进行科学设计
为真实、全面了解集采中选仿制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自2021年6月起,受国家医保局委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牵头全国16省的29家医疗机构,对第二、三批国家组织集采的23个代表性品种,开展第二期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真实世界研究。
“经过两年的研究,评价了38个厂牌的中选仿制药。”研究课题组组长、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学部主任张兰表示,根据研究结果,总体上可得出结论:集采中选仿制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与原研药相当。
据介绍,为做到科学严谨,该研究采用了集采中选仿制药与原研药直接对照的研究方法,即通过病历数据,观察仿制药组和原研药组的患者在集采中选结果实施前后一年及更长时间内的健康状况。这种设计既可以比较仿制药组与原研药组的差别,又可以比较集采前后仿制药组的变化。同时,该研究有效控制混杂因素,分析过程中采用统计学方法平衡年龄、性别、疾病严重程度等方面的组间差异,以提升仿制药和原研药两组数据的可比性。
该研究还收集大样本临床病例数据,研究了约14万份病例,主要信息包括诊断、处方、检查检验结果等;选择针对性观察指标,根据每个药品的适应证、药理特性等,多维度选取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评价指标。“研究根据药品治疗目标和药理特性,有针对性地选取临床指标。”课题组成员、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栾家杰认为,这些指标既是反映疗效的直接指标,也是患者关注和熟知的指标,如糖尿病患者关注空腹血糖、肿瘤患者关注复发率和转移率等。
以纳入此次评价的6种抗肿瘤药品为例,研究采用无病生存期、5年无病生存率、复发率和转移率、治疗缓解率、肿瘤标志物水平等指标评价有效性,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等评价安全性。结果显示,替吉奥、阿扎胞苷、阿比特龙、来曲唑、阿那曲唑5个仿制药与原研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相当,卡培他滨仿制药的治疗缓解率比原研药更高。
02
对质量问题零容忍
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将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门槛,集采中选产品的广泛使用,大幅提升了仿制药整体质量水平。据统计,集采前,未过评仿制药的使用量占市场份额的近50%,集采后,这一比例降到了5%以下。
当前,社会上一些言论认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一次性评价,部分人对仿制药的质量稳定性有所顾虑。
对此,张兰表示,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不是药品质量的“护身符”或“通行证”。通过一致性评价后,监管部门仍会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链条、持续的、严格的质量监管,以确保质量安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一定不会成为一次性评价。例如,在生产环节,从原料选取到生产过程等均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即便是药品原料供应商的更换都需要向药监部门报备,以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
“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设定了质量门槛,要求参加集采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从而避免在竞争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专家组组长章明表示,国家药监和医保部门针对中选产品,建立了质量监管协同机制,对中选企业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国家药监局每年部署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实现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企业监督检查、产品抽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三个全覆盖”。目前,检查涉及药品生产企业近600家,覆盖全部333种中选药品。
据介绍,8批国家组织集采共有1387个中选产品,5年来累计有6个产品被药监部门通报存在质量风险,其中2个是国产仿制药、4个是进口药。在全覆盖监督检查下,集采药品的年合格率达到99.8%以上,高于全国化学药平均水平。“对存在质量风险的中选产品,医保部门联动药监部门,采取取消中选资格、纳入违规名单、限制涉事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组织集采等措施开展处置。”章明表示,对于出现质量风险的产品,医保部门会同药监部门坚决处理、一视同仁,持续释放质量问题零容忍的信号。
03
药品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近年来,我国仿制药工业在质量、生产能力及市场地位等方面进步巨大。据了解,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深入推进,从2018年起,过评品种数逐年上升,截至2022年年底,过评药品数达3902个,涉及品种600余个。我国仿制药出海数量增加,国际对其质量认可度增强。2010年至2014年,我国药企年均在美国获批仿制药注册的数量仅为20个左右,从2015年开始快速增长,2020年我国药企在美国获得80余个仿制药注册批文。
“国际上的认可,表明我国仿制药已处于较高水平。集采后我国患者使用原研药和过评仿制药等高质量药品比例由集采前的50%提高到现在的95%以上,临床使用药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提升。”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常峰介绍,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仿制药大国向强国跨越的阶段。在公共采购中,将过评仿制药与原研药置于同一平台公平竞争,逐步淘汰市场上药品未过评及不具备低成本规模生产和产品管线优势的企业,能够实现仿制药的高质量替代和医药产业集中度的提升,进一步提高我国患者用药质量,推动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集采前,高达73%的原研药在中国的价格高于国际中位价;集采后,受中选仿制药降价影响,原研药价格有所下降,但仍有69%未中选的原研药在中国的价格高于国际中位价。”常峰表示,原研药已在专利期内通过维持高价获得了可观利润,回收了研发成本,但过了专利期仍要维持高价,这是不合理的。
相关部门也在调查中发现,一些进口原研药通过在境内或境外加设经销环节,人为抬高中国市场售价,部分药品一次加价80%~280%不等,价高部分用于不规范的营销行为。也就是说,患者高价购买的原研药并非“一分价钱一分货”,高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虚高的营销费用。
常峰呼吁,医务人员和患者应理性看待原研药的质量和经济性问题,原研企业在产品供给和定价上公平对待中国市场,确保产品质量,及时调整定价策略,以与中国市场规模相匹配的适宜价格开拓中国市场。
文:健康报首席记者 叶龙杰
编辑:管仲瑶
校对:杨真宇
审核:徐秉楠 王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