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都被“情”字围绕,亲情、友情、爱情,每一种情都让人无法割舍。而亲情,是一种最深的牵挂。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里,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满面憔悴,嘴里不停的说:“我这一生做的最后悔的事,就是24年前把她捡回来......”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位老人说出这么绝情的话?
一声啼哭
连接命运纽带
24年前,李某和张某是第二师某团的一对夫妻,没有孩子一直是两人心中的遗憾。某日下午,妻子张某照常外出劳作时,在路边草丛中发现了一名女婴,一直等到天黑,也没见有人来寻找孩子,张某就把孩子抱回了家。
随后几天,二人经多方打听,也没有关于孩子父母的线索。
“这是不是被父母狠心抛弃了,不然怎么会在草丛里放着?”粉扑扑的皮肤、肉嘟嘟的小脸蛋让两人萌生了收养这个孩子的念头。
在办理了正规收养手续后,草丛里的女婴成为了李某和张某的女儿。
之后的20年,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其乐融融。养母张某离世后,李某备受打击,加上女儿李某某长期在外地工作,鲜少回家,李某逐渐产生了另寻伴侣的想法。
4年前,经人介绍,李某认识了同一个团场的黄某,经过接触,李某有了共同生活的想法。然而,这样的意愿,一直不被女儿认同。
无奈之下,李某背着女儿与黄某开始了搭伙过日子的生活。
可纸包不住火,得知此事,李某某与父亲大吵一架:“你对她了解吗?她一直让你给她花钱,骗你钱怎么办?”
“她怎么可能骗我!我俩就是搭伙过日子,你想太多了!”
凡事必应的父亲,一改常态,为了不相干的人和自己闹翻,气不打一处的李某某,一纸文书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将母亲张某的银行存款及房产继承给自己。
恶语伤人
至亲对簿公堂
一审法庭上,面对原告席上的女儿,李某伤心且愤怒:“我一个人太孤单,找一个老伴儿有错吗?我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什么事都顺着你,结果你就因为这个事和我闹上法庭。”
“明明就是你不听劝,既然你一意孤行,我就要把属于我的东西,拿回来!”李某某态度坚决。
经法庭调查,张某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夫妻双方仅在团场拥有一套住房及银行余额20余万元。
“你从小到大,无论干什么,不是都是我花钱,即使她现在去大城市买房了,也是我给她的资助,这些还不够吗?居然,还要把我仅剩的养老钱拿走吗?”李某伤心欲绝。
“这辈子我做过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24年前把你捡回来。”面对依旧毫不松口的女儿,李某终究还是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一审法院无奈之下作出判决:李某给付李某某16万元。李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一个拥抱
融化亲情隔阂的坚冰
二审中,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但李某沉默不语,并且不愿再面对自己的女儿。
“就算你不愿意听,我也要说!我没有要和你恩断义绝,我只是怕你被别人骗。与其这样,不如先把钱放在我这,更保险!而且我家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你可以来和我一起住,我来赡养你!”见父亲一直不说话,李某某开口说道,随后便叹了一口气:“谁愿意把事情闹成这样,我也希望还能一直在您身边撒娇呀!”
面对此景,案件法官趁机对李某某说:“家和万事兴,您父亲年岁已高,身体健康才是福,至深的亲情多令人羡慕。打官司,损时耗力不说,就算争出了一个结果,在感情层面,其实也没有赢家!”
“我考虑考虑吧!”见李某某态度有所软化,法官趁热打铁,从亲情入手,将法律规定、道德情感等进行释法明理,陈述利弊。最终,李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之处,决定撤回上诉。
“爸爸,希望您不要恨我,我是真的很爱您,才会这样做,你要是真的觉得黄某可以跟你共度余生,我尊重您的想法。”面对一直沉默不语的父亲,李某某还是忍不住哭出了声。
“傻孩子,哪有父母会恨子女的啊!”看着不停哭泣的女儿,李某还是和以前一样,将女儿揽进了怀里。
小小的法庭里,涌动着父女感情重归于好的真情和法官为民解忧的真心。
家事审判是一门法理情相交融的裁判艺术,既根植于博大精深的法学理论,也浸染着人间烟火气息,既要实现个案正义,更要满足家庭和谐的社会期许。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妇联、社区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妥善审理家事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