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即,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可以选择按1%缴纳增值税。
深圳中税华通测绘有限公司是一家建筑测绘、制图、设计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后该企业就不用缴纳增值税了

深圳中税华通测绘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 黄经理说到:“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提高至15万元,我们企业不用缴税了。我们仔细算了一下,如果与一季度销售收入相当,预计每个月可减免增值税4000余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税务总局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2、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施行优惠政策后:
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话,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将低至2.5%,这对小微企业又是一项重大利好!
A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税负2.5%
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交税2万元!

B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有惊喜!
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交税12.5万元!

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来来了解下:
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1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那么
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50×12.5%×20%
=1.25万元
减免税额
=50×25%-1.25
=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
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100×12.5%×20%+(150-100)×50%×20%
=2.5+5
=7.5万元。
减免税额
=150×25%-7.5
=30万元
3、QT税费和残保金

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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