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出现反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分别对在疫情防控中住房公积金如何助企纾困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实施意见。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5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召开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省市人民政府也分别就如何抓好当前经济工作,帮助困难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做出了具体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有关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功能,对商丘市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和职工早日克服疫情影响,促进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恢复,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本通知。
二、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一)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缓缴时,除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补缴计划书。缓缴到期以后,企业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在2023年3月底前补齐欠缴部分。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缓缴到期后未实现按月缴存,或在2023年3月底前未补齐欠缴部分的,视为非正常缴存。
因疫情,中心暂停线下服务时,申请缓缴业务实行容缺办理机制。企业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业务办理渠道进行申请,只提交关键材料:《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及缓缴补缴计划书。恢复线下服务后,再补充其他资料。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为了更好地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市直、梁园区、睢阳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部开户的缴存人,每户每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在其他县管理部和神火分中心开户的缴存人,每户每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0000元提高至12000元。此项支持政策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申请租房提取的缴存人,按照此标准执行。
(三)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还款时不作逾期处理
该政策表述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是指借款人通过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或各管理部(分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从申请之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所持购房材料到期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日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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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委网信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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